1、路槽土石方合理調配。路面工程開挖路槽的廢方,在計算路基土石方數量時,是否作了綜合平衡調配。我們在施工組織上要避免在某一地段一面進行借土填筑路堤,一面又產生大量廢方需遠運處理的不合理現象。若在施工組織中路槽廢方需遠運處理時,需確定棄土場的地點及其平均運距,并且根據路基橫斷面和沿線路基土石方成份確定挖路槽的土石方體積,而不能簡單地以路基土石方的比例作為劃分的依據。
2、舊路加鋪粘層油計算。在概預算定額中,有透層、粘層定額,一般是在完工的基層上灑布透層油,再進行瀝青混合料的鋪筑工程。舊瀝青路面上或水泥混凝土路面上應灑布粘層油,在計算工程量時,不應漏計這些工程內容。
3、橋梁、涵洞、通道、隧道等工程路面攤鋪不要重復計量。比如橋梁工程中已計列了橋面鋪裝,是否已扣除了橋梁所占的長度和面積,以免重復計價。
4、合理確定拌合站和臨時占地面積。路面工程拌合站的拌合地點、設備型號及臨時占地,根據施工組織設計或標段的劃分,結合現有拌合設備的生產能力,綜合考慮臨時用地、材料和混合料的運輸費用等,終才可以合理確定拌合場的地點和面積,需要安拆的拌合設備的型號,并計算出混合料的平均運距。其中拌合場占地面積計算要考慮材料堆放面積、拌和設備占用面積、臨時設施面積以及必要的車輛周轉面積等等,終確定臨時占地的面積和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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