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項目審計中存在的問題都有哪些呢?下面跟隨內蒙古公路工程建設榮威建筑一起了解下吧!
1、相關審計工作制度不..
與公路建設相適應的審計工作能促進建設工程整體經濟管理效果和工程建設水平的提升,并較大限度發揮資金的利用效率。但在工程建設中,部分建設單位缺乏相關審計制度,在處理公路工程造價審計問題時無規可依,易出現造價問題,對公路項目整體建設效果產生較大的影響。對于審計工作人員而言,由于制度不..,在制定方案、實施審計、報告等階段會產生指導性文件不足、審計結論依據不充分等問題,影響審計結果的準確性與權威性,直接影響公路工程審計工作的合法性和實際作用,不利于公路工程項目建設水平,嚴重影響交通運輸行業對經濟發展的持續貢獻。
2、舊的審計方法不能適應新形勢的審計工作
隨著現代工程技術的不斷發展,在建設項目中采用的技術手段愈發多樣、..,但是目前審計工作開展的滯后性和方法的老舊,使得新技術、新手段無法在審計中得到充分利用。在征地拆遷審計中,不能有效運用GPS等測量技術核實現場位置,不能有效結合遙感技術、地圖學等利用GIS核查過去年份占地的實際情況,造成審計工作無法還原過去已經發生事情的真實情況,審計結果的準確性、真實性難以得到保障,公路工程造價審計也受到嚴重制約。
3、專業審計人員不足,現有審計人員素質參差不齊
公路工程建設具有規模大、投資大、點多面廣的特點,審計工作往往是在建設項目完成后集中開展,這就要求參審人員具有較高的專業技術、業務修養與職業精神。審計人員要在短時間內將工程的整個建設過程、所有資金流向進行梳理審核,但是參與公路工程造價審計的工作人員人數不足或自身素質不夠,很難依照各項現代化規章條例對公路工程開展審計工作,不能很好的將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以科學、合理的方式進行審核,直接影響公路工程各環節的造價管控效果。加之審計工作開展的滯后性,相關專業知識更新不及時,在接受新的審計工作時無法快速進入工作狀態,在審計前期要占用一部分時間補充專業知識,導致整體審計工作缺乏實踐性與合理性,難以滿足公路工程整體經濟效益提升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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